图书馆首页 | 党建首页 | 学校动态 | 党内法规 | 机构设置 | 工作简报 | 理论学习 | 图书文献 | 党员风采 
当前位置: 首页>>党建工作>>工作简报>>正文
图书馆党员考核办法
2021年05月14日  

为有效激发党组织自身活力,激励和引导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推动图书馆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对党员全面落实“四讲四有”要求,遵守党纪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学习教育,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促进图书馆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制定党员考核办法。

  1. 考核内容

    (一)履行党员基本义务

    1. 上岗期间佩戴党徽,亮明身份,记5分,检查发现不戴记-1/次。

    2. 积极参加“三会一课”。记1/次;不参加不得分;无故缺席-2/次。以党员个人的学习记录本并结合签到表作为考评记录。党员学习记录本由支部每半年收集一次;活动以新闻报道为准。

    3. 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记10分;未完成分配工作任务的,不得分;无故拒不执行的,每次计-5分,扣完为止。

    4. 主动交纳党费。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记5分;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记-2/次。

    5. 积极参加党员献爱心活动、各类志愿服务、为读者办实事及文体宣传活动,记5/次。

    6. 密切联系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可合作调研),记5/份。

    (二)带头发挥作用。

    1. 带头学习提高。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记5分,检查发现不足37/天,记-1/次。积极参加总支和馆里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记1/次,以签到表作为考评记录。

    2. 带头推动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开拓进取,热情服务,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记20分。

    3. 带头遵规守纪。

    (1)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记10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和信息,年度受党纪处分的,考核为不合格。

    (2)模范执行总支、党支部各项决议,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记5分,违反一次记-2分。

    (3)全年出满勤,记10分。检查发现无故不出勤的,每发现一次记-5分,扣完为止。

    4)参加总支、党支部临时安排的其他集体活动,记2/次。

    4. 参加专题学习教育情况。参加一次计2分,与“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重复的,不重复计分。

    (三)其他加分项

    1. 积极宣传投稿,在校报或学校网站发表的,记2/篇。

    2. 积极参加群团活动。记1/次。

    3. 积极参加学校及图书馆组织的各类竞赛,前5名,记3/次;其他名次记1/次,不参加不得分。

    4. 积极参与学校及图书馆合理化建议活动,记1/次。

    5. 获得河北工程大学基层党支部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10/项。

    6. 党支部实践活动创新,记10/次。

    7. 因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受到学校发文表彰的,记5/次;受市级发文表彰的,记10/次;受省级发文表彰的记30/次。

    8. 为图书馆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总支研究决定加分。

  2. 考核办法

  3. 每人基础积分100分。

  4. 工作流程:每月月底党员个人填写党员申请表-所在支部书记审核-综合科负责记录、汇总-总支委会审核-公示。

  5. 党员积分是党员、党支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图书馆党员考核表.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
 
共产党员微信
订阅号二维码
共产党员易信
订阅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