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共教育部党组织《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的对象及方式
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为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采用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参照二级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的相关内容,由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开展对所属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二、述职时间
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现场述职安排拟在2019年1月4日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开展对所属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应在1月4日前完成。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018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进行,重点评议考核以下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学术、进学科、进课程、进培训、进读本情况;
2.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高校党建工作20项重点任务等落实情况;
3.学校《关于“对标争先”“强身健体”建设计划的实施方案》《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申报的通知》等,以及学校党委印发的有关党建文件的落实情况;
4.二级党组织落实“五个到位”(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到位)情况;基层党支部落实“七个有力”(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情况;
5.各级党组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
四、述职评议考核步骤
(一)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上级精神部署、上年度整改承诺和今年校党委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等完成情况,深入基层支部和师生,听取意见建议,抓紧完成尚未落实到位的工作任务。学校党委将对各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及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二)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总结抓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述职报告要在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按照重点评议考核内容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并且要坚持做到“三个突出”:突出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工作特色,避免千人一面。述职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于2018年12月28日前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签后报党委组织部(行政办楼326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zuzhibu01@hebeu.edu.cn。
(三)严肃开展述职评议。参加述职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实事求是述职,紧扣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讲清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不足和下一步打算。现场述职使用PPT形式,二级党组织书记要根据述职报告内容,精心制作PPT,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述职PPT请于2018年12月28日前发至zuzhibu01@hebeu.edu.cn。听取现场述职后,进行点评和现场测评。
(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述职评议情况,结合日常了解、督查检查等情况,对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总体评价意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年度个人考核。总体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五)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制定整改方案,梳理分析自己查摆、领导点评、现场评议和总体评价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研究措施、整改落实。整改方案在述职会议结束15天内,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学校党委对照清单,采取专项督查或抽查等方式,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抓手,提升政治站位,认真研究谋划,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特别是要在增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述职述评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同时,要做好舆论宣传和典型引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典型、宣传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和考核评议结果,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后,于1月7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