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的图书馆 馆长信箱
分类
 概况 
|
 服务 
|
 资源 
|
 核心期刊 
|
 学习空间 
|
 教学资源 
|
 馆读互递 
|
 党建工作 
|
 快捷通道 
|
 帮助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科技查新>>正文
委托须知
 

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请委托单位或个人在委托查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新委托人应是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成员,或者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的人。

2.查新委托人须如实填写查新项目委托单,并将委托查新项目按技术背景、研究内容和结果、创新点(创新点不得有宣传性的内容)的形式浓缩成1000字左右项目简介(打印或拷贝或发E-mail给查新机构);同时应提供查新项目详细的技术资料,包括研制报告、技术工作总结、检测报告等;告知该项目成员在国内外已发表的文献:提供正确的主题词;尽可能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文献报道和线索。

3.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成增加创新点,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

4.国内查新完成时间一般为6个工作日,国内外查新为11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5.查新委托书或查新委托合同签订后,应预付查新费用或全部付清查新费用, 预付查新费用不得低于查新全部费用的50%。

6.查新报告一般提供l两份正本,用户要求多份时,应事先说明,费用另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