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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综合学习中心正式开启预约 欢迎大家使用
2024年10月23日  

一、可预约空间

图书馆综合学习中心可预约空间如下:

1. 多功能录播厅(演讲空间)预约(限40人)

2. 模拟面试空间预约

3. 文化沙龙区预约(限30人)

4. 会议区预约(限16人)

5. 小型排练区预约(限30人)

6. 综合学习区预约(静音区,限20人)

二、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

预约电话:0310-3969106

联系人:王老师 13832011106

二、场地使用章程

(一)总则

1. 目的:为了规范图书馆七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该场地的功能,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活动场所,特制定本章程。

2.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所有申请使用图书馆七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的个人及学生社团组织。

3. 管理部门:图书馆七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由图书馆统一管理,具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由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使用须经老师批准。

(二)场地使用申请

1. 申请资格:

- 本校的学生团体,因开展与学术、文化、艺术等相关的活动,均可申请使用场地。

-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活动组织能力,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场地的正常使用。

2. 申请时间:

-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向图书馆提交场地使用申请。

- 对于紧急或特殊情况的申请,需经老师特殊审批,但应尽量提前通知。

3. 申请流程:

- 申请人需填写《图书馆七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使用申请表》,详细说明活动的内容、时间、参与人数、所需设备等信息。

- 将申请表提交至管理人员进行审核。老师签字后,申请人将收到场地使用确认通知。

(三)场地使用规定

1. 活动内容:

- 在场地内开展的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健康、富有教育意义和文化内涵。

- 严禁在场地内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违纪或不道德的活动,如赌博、打架斗殴、传播不良信息等。

2. 活动时间:

- 场地的使用时间为每天8:00至22:00。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的时间使用场地,不得擅自延长或更改使用时间。

3. 设备使用:

- 申请人应爱护场地内的设备和设施,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或损坏设备。

- 如需要使用场地内的音响、灯光、电视等设备,应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设备并归还设备。

4. 场地布置:

- 申请人在场地内进行布置时,应保持场地的整洁和美观,不得随意张贴海报、横幅、标语等宣传物品。如需张贴,应在指定的位置进行,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

- 不得在场地内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5. 人员管理:

- 活动参与人员应遵守场地的管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场地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 申请人应负责活动参与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场地维护与清洁

1. 维护责任:申请人在使用场地期间,应负责场地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如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2. 清洁要求:

- 活动结束后,申请人应组织参与人员清理场地内的垃圾和杂物,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卫生。

- 如因活动造成场地的污染或损坏,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清洁和修复费用。

(五)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本章程规定的申请单位或个人,图书馆有权取消其场地使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2. 如因申请人的违规行为导致场地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对于多次违反本章程规定的申请单位或个人,图书馆将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限制其未来的场地使用申请。

六、附则

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2. 图书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时向申请单位或个人公布。

3.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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